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

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1:42:10 人浏览

导读: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驾驶证的,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一定的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扣留当事人车辆的。接下来,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驾驶证的,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一定的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扣留当事人车辆的。接下来,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轻伤车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 以后,就可以取车。

  按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队无权扣车。当然对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除外。由于是轻伤,对方也不可能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为40天。过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又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2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

  

  二、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驾驶证扣多少分会被吊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没有在十五日内到相关交管部门接受法律教育,就会在扣满12分的情况下吊销驾驶证。另外,出现以下几种违章扣分行为,会吊销驾驶证:

  1、3个记分周期(也就是3年)内有醉酒驾车2次的会直接吊销,而且5年内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触犯刑法的,直接吊销,终身不能考。

  3、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发生交通事故几天拿车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