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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鉴定伤残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2:58:05 人浏览

导读:

近些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导致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大部分情况是由于驾驶员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很多事故都给了我们惨重的教训,受伤的人员要获得赔偿需要经过伤残鉴定,有人问车祸鉴定伤残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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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车祸鉴定伤残多少钱

  具体如下(元):

  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法医病理鉴定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二、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

  1、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造成相应人身损害,受害人可在治疗结束后自行到合法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选择事故发生地的医疗鉴定机构。也可先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诉讼角度来看,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最好,能最大程度降低对方异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车祸鉴定伤残多少钱”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车祸的发生多是由于驾驶员的违章行为造成的,所以广大司机朋友们要对自己负责,也对参与交通的所有人负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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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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