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鉴定的申请书怎么写
导读: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车辆故障,或者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事故的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车辆进行鉴定,责任划分之后可以确定赔偿问题,那么关于车辆鉴定的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岁,民族*族,单位***市***公司员工, 地址***省***市***区***街***委***组, 电话********
请求事项
车辆损失鉴定
事实和理由
(简要事故简要经过):200*年**月**日**时**分,被申请人驾驶*A*****号***牌小汽车在国道***线加***米处发生车祸。经****市交警支(大)队调查,作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申请人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委托车辆评定机构申请。并请向申请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机构,供申请人选择。
此致
****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二00 年 月 日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关于车辆鉴定的申请书怎么写”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要申请对车辆造成的损害及由此引起的价值的降低进行鉴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可以参考一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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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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