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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4 12:44:30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交警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话,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的,有时候还需要对肇事的车辆进行扣押,来调查案件,那么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交警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话,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的,有时候还需要对肇事的车辆进行扣押,来调查案件,那么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

  1、停车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

  2、如果是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不用给。如果交警要收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电话或者写投诉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二、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虽然规定了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却未规定扣留的期限。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三、交警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警扣车停车费由谁出”全部内容。如果是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不用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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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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