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保险 > 交通事故理赔 > 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3:03:04 人浏览

导读: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需要通知交警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这样受害者才能向责任人进行索赔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需要通知交警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这样受害者才能向责任人进行索赔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首先,保险由交强险和商业险即三者险两种,下面详细说明:

  1、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并且,肇事撞死人有责的情况下,无论责任大小,交强险的赔付最高限额都是11万。另外交强险是累积赔付的,一个保险期限内几次出险的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往后就车主自己垫付了。

  2、三者险的赔付:

  三者险是按照你的投保金额来决定的,你投十万最高金额为十万,你投二十万,最高限额是二十万。如果一场事故的赔偿金额是一百万,十一万将会由交强险来付,如果你的三者险投保金额是五十万,那么剩下的三十九万就是车主自己付。

  第三者责任险是赔偿第三者(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因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而遭受的损失。

  

  二、交通事故调解会产生什么后果

  交通诉前调解结束后,会产生两个后果:一是调解失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另一种则是调解成功,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前者我们不必细述,而对于后者,则会出现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文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由此可看出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是否会出现因调解协议难以执行而造成当事人放弃这一解决纠纷的途径呢,可以采用以下途径予以解决:即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由调解员明确告知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并提出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的建议和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正式调解文书的建议。

  三、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提示: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提示: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开公车撞人全责的话保险公司会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超出的部分就需要自行承担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开公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等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同时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及时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