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评估鉴定程序
导读:
现在选择自己开车出行的人非常多,因此生活中交通事故也变的比较常见,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的,需要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于车损的评估,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那么车损评估鉴定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个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1、各个省的收费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物价局。
2、鉴定的费用需要申请鉴定的一方自己先行支付,然后,在事故的处理中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计算,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承担,如果本次事故是肇事者全部责任,那么,这个费用就由肇事者来全部承担。
3、以湖北省为例,各地价格鉴证机构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时,可按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1)评估鉴定价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2)评估鉴定价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3)评估鉴定价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4)评估鉴定价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评估鉴定价值分档累进办法计收费用。每辆车损价格鉴定收费起点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车损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现行的车损险有三种保险形式:一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二是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三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
车损险保额方式: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
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
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这种投保方式通常发生在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往往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过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车损评估鉴定程序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车损应当由专业的人员来进行评估,确认车物受损情况,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盖章之后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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