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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转院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5:35:1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寻找正确的方法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对于受伤残的患者来讲,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转院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转院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寻找正确的方法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对于受伤残的患者来讲,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转院的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转院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转院是怎样

  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下,除生命危机、急需抢救外,伤者应在首先被送到当地一级医院进行诊治,有些地区还有专门的医疗事故指定医院。目前地区的一级医院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均已有了很大提高,除重大手术和特殊检查,普通损伤的治疗在当地一级医院为合理。非征得经治医院同意或非正常途径获得的转院同意,但无转院必要的,对已发生的费用不予保护。

  涉及到转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确定和证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该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在于,转院必须经过治疗机构的批准,私自转院治疗的费用原则上不能赔偿。

  因此,涉及到转院的交通索赔纠纷,转院的当事人需要有原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才能就转院后的治疗费用获得法院支持。这种转院证明可以是医生的书面医嘱,也可以以证明的形式出现,都需要说明转院的理由和建议转院的对象。实践中一般是当地医院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和病人的病情比较特殊或严重,当地医院无法稳妥的提供医疗服务,因此需要在其他条件更好的医院进行治疗,转院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治疗与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

  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支付)。在没有县以上医院的地方,需要紧急抢救或治疗轻微的事故创伤,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单据,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办案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后赔偿。

  原治疗医院无法满足医疗需要,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的转院。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交通事故转院是怎样的介绍,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伤的,如果要转院就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尤其是医疗费用方面的协商,要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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