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处理和赔偿问题
导读:
发生车祸的话 我们一般交给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首先她们会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然后再进行处理。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具体该怎么进行处理车祸的赔偿以及其他的问题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祸处理和赔偿问题问题的详细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1、报案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除非事故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同意和解外,否则最好都报警,以免怕麻烦而造成更多的麻烦。通常,交管部门是根据行车记录仪、摄像头,以及路况痕迹等来认定和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祸处理和赔偿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发生车祸的话,我们肯定处理起来是分车祸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的,如果车祸严重,那么赔偿也是比较多的。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更加的严重。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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