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委托书怎么写才行
导读:
若是在民事案件当中,情况比较复杂,自己的法律知识无法支持,或者是作为受害人对于赔偿方面怕吃亏,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案件,按照规定,要写一份委托书,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委托书怎么写才行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现委托xxx在我与xxx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授权
2、特别授权
授权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2、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3、是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交通事故诉讼委托书怎么写才行”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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