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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判定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8:31:41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不是所有都合理的,并且对于我们国家的交通事故如果不合理的话,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重新判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不合理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判定不合理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有时候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不是所有都合理的,并且对于我们国家的交通事故如果不合理的话,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重新判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不合理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判定不合理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判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比例是否划等号,法院应当依据但不能绝对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判决责任方承担同等比例的赔偿,应不同案例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确实不合理、不公正,法院有权利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适当判决责任方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增加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如认定部分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50%的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70%的责任),这样判决,既是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定”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又是对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一种法律关怀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种制度保障。

  二、当事人提出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提出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中待证事实的真伪不承担举证责任。

  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判定不合理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判定书不合理,我们可以通过复核的程序进行重新判定,我们依然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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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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