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导读:
驾驶车辆要注意安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减少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些交通事故可能相对比较惨烈,甚至会出现受害人死亡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
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
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目前广为应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七、十八条条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进行了描述性的规定。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介绍,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出现死亡的情况,建议要及时的报警,由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作出责任的划分和处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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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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