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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1:36:27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大多数是超速、醉驾引起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轻则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重则威胁生命甚至毁掉一个家。有时交通事故由一方的过错造成,有时交通事故由双方甚至多方的过错造成,那么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标准如何?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把。

  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大多数是超速、醉驾引起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轻则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重则威胁生命甚至毁掉一个家。有时交通事故由一方的过错造成,有时交通事故由双方甚至多方的过错造成,那么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标准如何?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一、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2、直接原因原则。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 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 即直接原因。

  (三)路权原则

  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标准的具体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等三大原则来认定。只要符合以上三大原则任意一个原则,则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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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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