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以事故认定书为准怎么办
导读:
交通事故在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交通法规定来进行认定的,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记载了相关的事故认定情况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以事故认定书为准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通常只用两种途径,一种是复核,一种是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举证由法院来确定事故责任复核就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对事故认定重新认定。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书面复核一定是要在事故认定书送达的3日内提出,否则就失去复合机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法律依据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才行。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以事故认定书为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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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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