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是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的相关部门来进行复议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西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后,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勘验、检查、调查相关情况,给出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尽早下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写明事故的原因和具体经过,还有是谁的责任一定要写明,并把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责任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这场事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核,但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诉讼,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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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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