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结案是怎样
导读:
交通事故在处理解决好之后,相关交通部门是需要对其进行结案处理的,才是能够算为该起交通事故解决好的,不然该交通事故就存在着。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书结案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答案是否定的。当事人对认定结果又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但是要在收到责任书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对交通事故进行结案的时候,就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才是有效力的。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书结案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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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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