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押金交哪里?
导读:
交通事故的押金一般是交给交管部门,虽然收押金是不规范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但是普遍都存在,要到事故调解结束或者起诉法院后才能从交警那拿回押金。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押金交哪里?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交通事故的押金一般是交给交管部门,虽然收押金是不规范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但是普遍都存在,要到事故调解结束或者起诉法院后才能从交警那拿回押金。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俗称的“私了”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未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剐碰占了事故的多数。在实行当事人和解制度后,事故解决的方式简单了,毕竟停运损失的扩大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对于责任一方固然不利,但对于损失一方来说,即使事后能够得到赔偿,多数情况下不能全部弥补自己的停运损失。那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要求?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影响到当事人日后申请理赔。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押金交哪里?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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