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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0 13:42:40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逐年上升,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也会有相应的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来对应处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于我们安全规范驾驶可谓至关重要,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逐年上升,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也会有相应的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来对应处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于我们安全规范驾驶可谓至关重要,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GA/T 1082-2013 )中分为:

  1、财产损失事故。造成车辆、货物或其他财产物品受损,可伴有人员受轻微伤;

  2、受伤事故。造成当事人受重伤或轻伤,可伴有财产损失;

  3、死亡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可伴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分为:

  1、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死亡事故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调查》(GA/T 1082-2013 )中分为:

  1、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重大死亡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

  3、较大死亡事故。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

  4、一般死亡事故。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分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参与人责任大小以及最终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的相关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事故勘察取证、检验、鉴定等相应工作后,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期限才会作出事故认定书。因而,事故参与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如事故参与人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赔偿范围及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赔偿范围,简言之主要包括两类: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对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造成损害,侵权责任人应负的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2条规定“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可知,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为治疗和康复指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精神损害赔偿金,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具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

  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被侵权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受损,侵权人应付的赔偿。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及项目,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未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财产损失相应赔偿范围,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该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办法的相关知识。正所谓懂法守法用法,了解相应的分级处理办法就是懂法,它可以让我们在遇到问题时更好的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配合交警顺利开展执法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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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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