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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侵权过错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7 23:20:26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侵权过错是怎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侵权过错是怎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侵权过错是怎样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再侵权过错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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