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每一次发生交通事故都必须要做的一项内容,是对日后受害人向当事人索要赔偿的重要前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的,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1. 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 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
3. 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对于交警在发放证件时,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和原则作出确认。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法律规定交通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评断”的方法。对事故责任认定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综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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