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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7 16:30:27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此次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的赔偿就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此次事故的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的赔偿就是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的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赔偿首先按照责任划分来,负责任的一方赔偿。赔偿时,应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内赔偿,赔偿不足的,由过错方车主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必然是要承担责任的,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请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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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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