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协调是怎样
导读:
平时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应该通知交警部门来处理,双方就赔偿和责任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双方的行为进行判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协调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实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当事人可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即可。
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也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不能就赔偿责任达成一致的由交警处理,责任认定书只是一种对双方责任承担的初步判断方式,双方不同意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协调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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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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