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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0 18:54:13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十日左右就能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然后办理结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十日左右就能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需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然后办理结案,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当事人一方可以拿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证明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依旧不出面应诉,则可以在判决出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人民法院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要遵守什么原则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法释〔2013〕2号废止429条司法解释目录清单的第298条,废除了法发〔1992〕39号,扫除了不能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障碍。

  (一)全面审查的原则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质证原则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不对等原则

  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三、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没有出面的,就无法办理结案,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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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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