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未明,如何处理
导读:
有些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并不能判定以及处理,在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双方责任未明那么责任平等承担,如果是这样责任未明,那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未明,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一起随小编往下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因此,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外,非机动车、行人遭受了损失,就可以利用举证规则,要求机动车这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由机动车证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错。一般而言,这种损害赔偿的举证比较困难,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做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很难举出非机动车、行人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利用这一策略,非机动车、行人可以很有力的向机动车一方进行索赔。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确定赔偿比例的最终依据,它和其他的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遵守着同样的证据规则,在法庭质证环节是有可能不被法官采信的,没有事故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法院就无法做出判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一个证明责任分配的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则依然可以分清各方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同时,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还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各方的举证责任。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划分双方的责任,一样可以进行索赔。
通过以上关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未明,如何处理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责任未明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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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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