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

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3 13:17:0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察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责任的认定,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察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责任的认定,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

  (一)机动车方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 因为,机动车作为动车,其使用者与所有者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的。

  (1)当被盗抢的机动车肇事时,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须承担责任。

  (2)雇员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意洽承担连带责任;

  (3)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时,出借的车辆有瑕疵不告知,或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驾驶资格仍出借的,出借人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

  我国实行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即有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呢保险,即俗称的“交强险”。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此以机动车按规定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为前提。

  (三)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当遭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事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严格而言,社会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只是垫付抢救义务,而非赔偿义务。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致人伤残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者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除以上几种外,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费。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至于责任或轻或重,或大或小都要有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进行责任的认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谁有关内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