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申请复核
导读:
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实依据,从主观、客观、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进行考量,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申请复核,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诸如,(1)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2)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而避开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3)其他可能影响事故程度级别的当事人的自我处理行为。
1、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
2、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评断”的方法。对事故责任认定首先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3、词句要准确、恰当,文字要简练、通顺,并尽可能使用专业术语,制作后要反复检查,认真修改,特别要注意检查认定书与其他现场调查是否有矛盾,仔细核对无误后,经领导审批打印。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即: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果当事人不服的直接在三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会重新对内容进行认定并作出决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申请复核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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