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一直都很高,如果是一些小剐蹭倒还好处理,如果出现伤亡的情况,那在进行赔偿的同时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首先需要对肇事双方进行定责。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如何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视具体情况,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最高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各自的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赔偿,三者不足的部分由肇事双方承担。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
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因为行为人的交通肇事使得他人死亡,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与判处刑罚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不一样的,而这不能互相替代。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如何赔偿"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肇事方是两人及以上而且是同等责任,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也应该是相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由于驾驶人驾驶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罪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形处罚措施是非常严重的,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一直都很高,如果是一些小剐蹭倒还好处理,如果出现伤亡的情况,那在进行赔偿的同时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首先需要对肇事双方进行定责。那么
交通事故可以会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人员死亡的往往都多方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死亡都会被法院进行判决的,如果是认定多方相同责任是有死亡同等判决书的。下面就让法律快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