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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5 17:05:59 人浏览

导读:

车辆挂靠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一些运营的车辆没有运营资质是不能运营的,只能将车辆挂靠在有运营资质的公司名下才能开始运营。那么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车辆挂靠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一些运营的车辆没有运营资质是不能运营的,只能将车辆挂靠在有运营资质的公司名下才能开始运营。那么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挂靠的定义

  挂靠,是指车辆所有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客运和货运许可经营权的公司。具体来讲,个人购置车辆后,与运输企业签订协议,挂靠于该运输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定期缴纳管理费,将车登记于运输公司名下,并约定挂靠人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与被挂靠人运输企业无关。

  二、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分几种情况分别确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1、名义挂靠

  挂靠人不向被挂靠公司交纳费用,被挂靠人只是向挂靠人提供名义。这种挂靠形式往往是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比如政府指定和基于人情关系和营运效益的需要而为。对于这类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名义上是被挂靠公司的车,受害人行使权利的对象当然是被挂靠公司。

  2、有偿挂靠

  挂靠人向被挂靠的公司定期交纳一定的费用,被挂靠公司提供名义。这种挂靠形式被挂靠公司往往要对挂靠人及车辆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权限。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行使权利的对象当然也是被挂靠公司。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车辆挂靠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能否找挂靠公司承担责任要视情况而定,但法律上还是保护与支持受损害人要求挂靠人与挂靠公司承担责任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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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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