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05:34:02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之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推翻吗?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之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推翻吗?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因此,如果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需提供与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反的证据包括:

  1、代理人(律师)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取事故卷宗或申请法院调取事故卷宗:含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车辆鉴定书、尸体鉴定书、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分析证据材料的矛盾性、不客观性,作为不服事故认定的依据。

  2、代理人(律师)可通过线索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者作调查笔录,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3、代理人(律师)应具备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从多种角度阐述事故认定的不客观性。 通过以上努力,请求法院重新分配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

  是有可能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结论予以改变的,将起到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人身权益与经济权益的作用。

  二、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图片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三、公文书证的制作

  主体是具有公共信用的公共管理机关或其授权部门,公文书证是依法制作的公文书。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应当根据公文书证的规则进行,只要当事人提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件或者经制作机关确认的副本,人民法院就应当推定公文书证的内容为真实。对方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不真实的,应当对其主张承担本证的证明责任,即应当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为虚假,如果只是使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处于真假难辨、真伪不明的状态,并未完成证明义务,人民法院仍然应当依据交通认定书认定案件事实。司法实践中,在掌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实比较难。

  虽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被推翻比较难,但是现实中被推翻的案例还是有的,所以说,如果有不服,还是可以进行复议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