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方处罚吗
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被交通警察管理部门认定为无责任方,在通常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因为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无责任就不用赔偿了。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虽然没有过错,但是为了适当补偿另一方的损失,法律直接规定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无责方处罚吗?
在道路交通事故实际中,经交通警察部门确认现场,或者对车辆性能能进行检验鉴定后,会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双方来说,要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全责;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赔偿事宜也就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进行承担。当然,对交通警察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了如下规定: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如果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所以,若是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那么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无责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条规定的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假设把交通工具列入为高速运输工具的话,那么交通工具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是无过错责任,即是说只要把人压死了,尽管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根据2004年5月1日生效《道路交通安全法》却明确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按照当事人的过错比例适当优先考虑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来确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确认以后,对事故损失赔偿,各方可以协商解决。难以协商解决的,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事故损失较大,涉及的赔偿数额较多的或者案情复杂的,建议寻找专业律师处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无责方处罚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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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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