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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5 05:20:20 人浏览

导读: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相关的管理部门,都会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用这个责任认定书来进行一个责任的划分的。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相关的管理部门,都会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用这个责任认定书来进行一个责任的划分的。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中一定要包含那些内容,否则就是属于不合格的责任认定书。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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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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