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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11:23:27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是烦心的事情,但还是要理智的处理,当事人双方能协商的就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报警处理,交警会给出责任认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是烦心的事情,但还是要理智的处理,当事人双方能协商的就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报警处理,交警会给出责任认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1、放宽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三类情形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实现事故办案监督和群众依法申诉渠道的全覆盖。

  2、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在原有规定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基础上,新增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让群众少跑腿。

  3、在事故责任复核环节,新增可以设立复核委员会的规定,广泛吸收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提高事故认定的公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促进公正公平办案。

  4、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并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类具体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包括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没有争议的,可即行离开现场,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报警处理,交警勘查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必要的要进行技术鉴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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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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