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复核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复核是当事人在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此时当事人出现了应该如何处理,找谁处理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复核的问题。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是客观全面的,法律适用是正确的。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正确的。
3、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认定程序是合法的。
1、当事人应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申请,或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
1、申请复核范围扩大: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也可进行复核。
2、申请复核部门增加: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3、进入司法程序仍可复核:取消了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复核的法律依据
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以上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复核的概念、复核依据以及如何进行复核做了相关的阐述,也简单的概括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新规定,如果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或是有异议的,请尽快向有关机关复核,希望法律快车小编编辑的内容你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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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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