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要报警吗?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要报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9 15:54:01 人浏览

导读:

出现交通事故当然是要报警处理的。报警时,还需要跟警察讲清楚具体的出事地点,人员伤亡情况。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要跟警察讲清楚。随后还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车辆后面放置警示标志。当因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纠纷时,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可以是管辖法院。

出现交通事故当然是要报警处理的。报警时,还需要跟警察讲清楚具体的出事地点,人员伤亡情况。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要跟警察讲清楚。随后还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车辆后面放置警示标志。当因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纠纷时,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可以是管辖法院。

  一、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要报警吗?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首先要报警。当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具体的处理流程是:

  1.及时报警。

  2.地点讲清。

  3.说明险情。应简要报告事故原因与人员、车辆伤损情况。

  4.留下姓名。

  5.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6.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记下车牌。若肇事车辆逃逸,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这些都可以成为管辖法院。法律快车小编特别提醒,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故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三、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时,其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依据《民法典》及《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司法实践中需由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假肢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参见2007年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住院天数;

  (4)医疗费,据实结算;

  (5)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收入的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还应有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