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如何计算
导读:
交通事故一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那么就要承担对方的全部赔偿责任,而对方受害者为人身损害的,就需要承担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住宿费就是其中一项,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如何计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以票据为准,没有票据的,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或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
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90条第10项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1项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就可以依据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来计算出自己的赔偿费用是多少,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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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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