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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处罚时间期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1:50:5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是有处罚时间期限的,这个期限是由我国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规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还需要交警队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有违章行为,还需要进行处罚。那么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有处罚时间期限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交通事故是有处罚时间期限的,这个期限是由我国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规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还需要交警队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有违章行为,还需要进行处罚。那么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有处罚时间期限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交通事故有处罚时间期限吗

  交通事故是有处罚时间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是现场调查、取证;

  其次是检验、鉴定,即对涉案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是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在该阶段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鉴定报告出具后5日;

  最后,根据上述证据及相应鉴定报告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者对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不服时,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相应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可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同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59条要求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询。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及流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强制保险和对第三人的救济,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几乎必然涉及,这里简单进行介绍:

  发生事故后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索赔,只要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没有除外责任的、合理的费用,均应由保险机构进行赔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中,只区分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情形,而不计责任大小或者比例。即:只要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了投保人负有事故责任,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一般为12.2万元,其中医疗费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其它人身损害赔偿限额为11万元),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事故受害人。

  现在醉驾已经纳入刑法之中,当事人如果是醉驾的话,严重的甚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有处罚时间期限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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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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