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
导读:
发生车祸之后,事故认定、赔偿问题都是让双方当事人很操心的事情。发生车祸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赔偿数额的协商无果,说明双方当事人都不想承担过多的责任,进行更大数额的赔偿。那么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调解需自愿。交警部门的调解只有在双方同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即不存在强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调解,调解程序是无法开始的。
2、执行有麻烦。同时,即使签订了调解协议,如果肇事方不遵照执行,此调解协议也无法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经过法院裁判,才能够执行。
3、赔偿金偏低。既然是调解,必然是双方相互让步的结果,所请求的赔偿金也会相应的降低。并且如果没有经专业的详细计算,赔偿费用可能也会计算有误。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如果当事人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自己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处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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