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办
导读:
驾驶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数量比较多,交通事故当事人是需要按照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的人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驾车逃逸,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那么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4、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5、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6、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5)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6)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7)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10)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出借、承包等情况。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所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其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
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
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的报警,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还逃逸的,只会让自己承担的责任更大。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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