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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多长时间为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09:24:26 人浏览

导读:

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要知道具体受伤的程度到底是怎么样,受伤的等级如何等等,往往还需要去做个事故的伤情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车祸伤残鉴定多长时间为准的相关内容。

  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要知道具体受伤的程度到底是怎么样,受伤的等级如何等等,往往还需要去做个事故的伤情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车祸伤残鉴定多长时间为准的相关内容。

  一、车祸伤残鉴定多长时间为准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二、伤残鉴定时机怎么确定

  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三、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这些材料:

  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

  2、被鉴定人病历本;

  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

  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车祸伤残鉴定多长时间为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遭受的伤害情况不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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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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