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大家或许都应该司法鉴定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头颈部损伤
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 、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 、外伤后血尿。
6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 阴囊、阴茎挫伤。
9 、脊柱韧带损伤。
10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 手、足骨骨折。
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1 、烧烫伤
(1)、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2cm2。
(4)、 烫伤达真皮层。
2、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