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 > 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9 20:52:26 人浏览

导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由于此项规定,在鉴定机构办公地附近雨后春笋般...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由于此项规定,在鉴定机构办公地附近雨后春笋般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开份司法鉴定委托书收份钱,据不完全统计100~3000元不等。甚至鉴定机构自己同时设有律师事务所。当事人被层层盘剥,苦不堪言,难道律师事务所就对鉴定材料负责吗?也许是为了增加律师业务。

  充分保障当事人启动鉴定的权利本无可厚非,但设定这样的前置条件只能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另外,从我国目前很不完善的信誉制度来看,应该适当限定当事人自行启动鉴定的权利(诉中鉴定更应禁止)。否则,必然形成当事人与鉴定人之间的讨价还价,依结果论收费,鉴定证据成为商品可以进行交易。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将荡然无存。

  目前应坚持法官委托为主,当事人启动为辅的原则,鉴定机构根据法官的委托要求进行鉴定,无论鉴定结果对谁不利,其鉴定行为均将不受干扰和影响。司法鉴定是为司法工作服务的,而不是为某一当事人的利益服务,其中立性也应该体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