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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11:40:17 人浏览

导读:

文书鉴定是对文书的笔记、文书的制作时间、文书的材料等内容进行鉴定。文书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明确犯罪嫌疑人等方面。那么文书鉴定的内容有哪些?2018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22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文书鉴定是对文书的笔记、文书的制作时间、文书的材料等内容进行鉴定。文书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明确犯罪嫌疑人等方面。那么文书鉴定的内容有哪些?2022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22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文书鉴定的内容

  1、笔迹鉴定,

  2、伪造、变造文书鉴定

  3、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

  4、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5、文书制作时间鉴定。

  二、文书鉴定标准

  1、笔迹鉴定项 1000;

  2、印章印文鉴定项 1000;

  3、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项 1200;

  4、文件制作方法鉴定件 1200;

  5、印刷机具鉴定件 1200;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项 2200;

  7、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项 2200;

  8、变造文件鉴定项 1200;

  9、污损文件鉴定项 1200;

  10、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件 1200.

  三、文书鉴定的分类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

  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

  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

  四、文书鉴定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第四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

  第五条

  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第六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七条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和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附件是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应当附在司法鉴定文书的正文之后。

  第九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

  (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

  (三)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

  (四)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

  第十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要求:

  (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

  (二)在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同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

  (三)落款应当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 “此页无正文”字样;

  (四)不得有涂改。

  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为圆形,制作规格应当为直径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而右横排。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环行。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

  本规范施行前,司法鉴定人使用的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司法鉴定专用章规格、式样、文字、字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2002年7月5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最新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文书鉴定的内容有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等。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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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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