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会计准则之资产减值
导读: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减值会计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其中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从实质内容上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
2.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经营项目的增多、经营范围的扩大,企业的资产项目也随之增加。根据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资产外,还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中华会计网
事实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只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存货、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的资产的减值问题,排除在该准则适用范围之外,由其他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所以,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涉及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9个具体会计准则,而本文主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各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影响1.存货方面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同类型的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发生存货跌价的情况不尽相同;各企业存货的管理技术、存货的余额,都会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相对于原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仅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做了更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他方面与原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同,所以,新会计准则对未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不大。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企业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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