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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6:14:59 人浏览

导读:

CJ/T48-1999批准日期1999-06-04实施日期1999-06-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1总则1.1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1.2

CJ/T 48-1999批准日期 1999-06-04实施日期 1999-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T 48-1999
1 总则
  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项   目

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

洗车,扫除

浊度,度

10

5

溶解性固体,mg/L

1200

1000

悬浮性固体,mg/L

10

5

色度,度

30

30

无不快感觉

无不快感觉

pH值

6.5~9.0

6.5~9.0

BOD5,mg/L

10

10

CODcr,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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