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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就船舶生产企业评价标准有关内容答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7:16:03 人浏览

导读:

问:标准中是如何对船舶生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的?答:《船企评价标准》将民用船舶生产企业分为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钢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木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共6个大类。本

问:标准中是如何对船舶生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的?

答:《船企评价标准》将民用船舶生产企业分为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钢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纤维增强塑料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木质渔业船舶生产企业共6个大类。本标准中,一般船舶是指除渔业船舶以外的各类船舶。船舶材质是以主船体的材质来界定的,譬如,某企业所生产船舶的主船体材质为纤维增强塑料,上层建筑为铝合金材料,则该企业归属于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

在每个大类中,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以允许生产的船舶种类和大小来具体分级分类,将所有船舶生产企业共划分为29种类型。标准的分级分类充分体现了对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类指导和管理的原则,如对数量最多、最为普遍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共分为3级12类,一级企业条件的设定体现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二级企业条件的设定兼顾了企业的发展方向,三级企业条件的设定主要考虑了现有企业的生存空间。标准在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管理的同时,也体现出对企业发展的引导,既为各类各级企业设置了最低“门槛”,也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

问:《船企评价标准》的评分体系是如何设计的?

答:《船企评价标准》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评价的。各级各类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总分设定为满分1000分,并细分为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计量检测要求、生产设施要求、生产设备要求等6个评价要素;各级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总分设定为满分1100分,并细分为7个评价要素,除前述的6个要素外,增加了渔业船舶生产企业补充要求部分。总分和各要素的合格分分值均为相应满分分值的80%。其中,对部分关键条件,如政策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图纸、船台(船坞)等设为“单项否定项”。

因此,企业经过现场评审,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合格,即:一是总分达到合格总分;二是各类现场评价要素均达到规定的合格分;三是设为“单项否定项”的项目评价全部合格。

问:目前全国共有多少家船舶生产企业,预计标准实施后,有多少可以达到相应级别和类别的要求?

答:据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初步统计,全国共有各类船舶制造企业约3000家。截止到2006年底,纳入全国船舶工业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的船舶制造企业为400多家。

根据对全国造船企业现状的调查,对照《船企评价标准》的要求,估计在标准实施后,大约50%-60%的企业可以比较顺利通过本标准的评价,大约有20%-30%的企业需要进行一定的整改才能通过,其余的企业必须进行较大的技术改造,或实施兼并重组,否则难以通过。

问: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在推进标准的贯彻和实施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首先是加强宣贯,国防科工委专门就《船企评价标准》颁布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并进行了网上访谈,此外,还在国防科工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该标准的宣贯专栏。其次,要求各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学习和培训,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也正在组织编制有关宣贯培训材料,并将颁布有关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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