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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去做法医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1:37:38 人浏览

导读:

法医是一种职业,专门给尸体做鉴定,分析总结出死因,死亡时间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法医做鉴定是有一定的程序的,要按程序办事。接下来,关于个人去做法医鉴定程序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法医是一种职业,专门给尸体做鉴定,分析总结出死因,死亡时间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法医做鉴定是有一定的程序的,要按程序办事。接下来,关于个人去做法医鉴定程序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个人去做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病理学检验对象是尸体和尸解脏器,主要解决死亡原因、死亡和损伤关系,死亡和疾病关系,死亡和中毒关系,死亡性质等问题。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

  1.案件来源

  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以及行政机关、社会机构、机关团体等委托的相关检验。

  2.案件委托和受理

  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案件,由其出具检验鉴定委托函。

  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了解案情,并作好记录,编写检验鉴定顺序号码;认真清点送检检材,填写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及文字资料。

  3.检验鉴定

  全套系统尸体解剖,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到现场参加工作, 1名负责开颅,2名负责开胸腹腔,1名记录拍照。交通工具由委托单位提供。

  送检标本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 1名负责取材制片,2名负责阅片检验鉴定。

  法医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损伤、中毒、疾病、非法行医等检验鉴定工作,病理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肿瘤病理、临床病理等检验鉴定工作。

  

  二、法医鉴定步骤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在司法实践中,也不是,只有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才需要做法医鉴定,像是亲子鉴定也属于法医鉴定的一种,收费标准应该直接到鉴定机构咨询,通常都是谁申请谁交费。

  综上所述,个人法医鉴定的程序有首先是接受委托,编写检验鉴定序号,要有鉴定员和记录员,不是一个人能单独完成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个人去做法医鉴定程序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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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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