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法医伤残鉴定的程序
导读:
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面我们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处理,所以说个人申请法医伤残鉴定的话,是需要准备一些资料和证据的,那么它的相关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申请法医伤残鉴定的程序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一些交通大队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还是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案例时有发生。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
当事人如果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对鉴定结论不服,一种是赔偿义务人不服。受害人自行委托情况下的伤残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其存在问题的,只要在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就可以了。赔偿义务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鉴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申请法医伤残鉴定的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情况进行伤残鉴定,是需要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以及一些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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