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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收据 笔迹鉴定真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10:48:57 人浏览

导读: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自作聪明的朱某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10万元欠款分文不少要还给人家,还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支付了1250元的笔迹鉴定费用,并被法院罚款500元。从2002年开始,朱某向乐清市某铸造厂购买空[案例正文]:自作聪明的朱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 自作聪明的朱某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10万元欠款分文不少要还给人家,还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支付了1250元的笔迹鉴定费用,并被法院罚款500元。  从2002年开始,朱某向乐清市某铸造厂购买空
[案例正文]: 自作聪明的朱某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10万元欠款分文不少要还给人家,还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支付了1250元的笔迹鉴定费用,并被法院罚款500元。
  从2002年开始,朱某向乐清市某铸造厂购买空压机配件,双方陆续发生多次交易。至2006年1月22日,朱某尚拖欠铸造厂10万元货款,朱某为此写下了欠条。此后,铸造厂多次向朱某催讨,但朱某一直推托不还。2006年12月30日,铸造厂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货款。

  但朱某向法庭提供了一张落款日期为“2006年4月23日”、金额为5万元的收款收据,辩称已经支付了铸造厂5万元货款,要求在所欠货款中扣除。

  龙湾区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日对此案进行审理,铸造厂负责人当庭对朱某提供的收据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笔迹鉴定。这时,朱某仍心存侥幸,竟然同意鉴定。3月16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将收据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该收款收据日期由“2006年1月22日”涂改为“2006年4月23日”。

  朱某收到鉴定结论书之后终于悔悟,主动向法院缴纳了应付给铸造厂的货款10万元及笔迹鉴定费1250元,并主动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检讨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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