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进行伤残评定?
导读:
依据相关规定评残的时机为“治疗终结”后,也就是说对伤残的治疗处于稳定的状态时伤残评定,但并不是说以后不需治疗了。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如何掌握这一标准,一般在损伤 3个月以后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是不需要3个月的,如小腿截肢无论如何都不会在长出新的小腿来,随时都可以评定。至于假肢的问题则属于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项目中确定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
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
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
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在实践中实施的标准是200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该标准的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