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导读:
骨折鉴定在发生事故后的两周左右的时间是最佳的,此时的鉴定结果最为客观,并且也更容易得到法院的采纳。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对于骨折的患者来说,一般是在损伤后两周左右的时间去做伤残鉴定。在这里有一个大体的原则,就是需要等患者治疗结束之后再做相关的评判,因为患者所产生骨折的具体病因有很大的区别,所以需要根据其病因来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但是基本上所有的机构都要求对患者诊断明确,而且完成治疗之后,在进行相关的鉴定。此时患者可以带着自己的相应的病历资料,然后再去相应的机构做鉴定。需要指出的是某些出现了严重创伤或者是由于特殊原因而发生骨折的患者,可以在早期去相应的机构先申请做鉴定或者是进行备案。之后,等治疗结束完了,再进行最终的鉴定。
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具体情况下,对于骨折的十级伤残情况如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
在临床上病人发生骨折后,在伤残鉴定时要根据骨折治疗后的结果,决定伤残的级别,比如病人发生下肢骨折,在经过治疗后病人的下肢长短等长,关节功能正常,而且病人的步态正常,在伤残评定上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同样病人发生下肢骨折,在治疗后出现下肢的短缩、成角畸形,病人的关节功能活动受限,病人步态出现异常,在伤残评定时一般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或者是八级伤残。如果病人发生下肢骨折后,在经过正确治疗后,仍然出现病人的膝关节或者踝关节僵直等情况,一般在伤残鉴定时可以定级为八级伤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的全部内容。骨折伤残鉴定需要寻找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这样的鉴定意见才有证据效力。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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