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规范标准 > 伤残等级鉴定规范 > 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9 13:08:35 人浏览

导读: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伤残鉴定是指工伤伤残鉴定,即职工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伤势情况的鉴定,然后将鉴定结果提交用人单位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伤残鉴定是指工伤伤残鉴定,即职工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伤势情况的鉴定,然后将鉴定结果提交用人单位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一、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

  二、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如果职工受到伤害后并不是马上就去申请工伤鉴定的,而是待到伤情稳定后,将在医院进行诊疗的诊疗单等有关资料提交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